郑重声明

惠州日报2019年05月11日

房屋所有权人田永琼于2019年5月8日不慎遗失坐落于惠州市下埔(南湖市场)南二街五号5层15号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387199号。即日起,此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未经本人亲自签名认可,一律不得作为公司注册、债务抵押、各种借贷等用途,如有发生,本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永琼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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