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杯”一等奖企业可获奖10万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惠州赛区)暨惠州市第三届“天鹅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接受报名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05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刘传和)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以“科技创新 成就大业”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惠州赛区)暨惠州市第三届“天鹅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开始接受企业报名,参赛企业可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据了解,省赛将增设现代农业省级专业赛;我市还将对获得“天鹅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补助。

赛事环节

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唯一渠道,不收任何费用

据了解,大赛分为报名、资格确认、初赛、决赛等环节。参赛企业可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其中,注册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在资格确认环节,惠州大赛组委会将登录大赛管理系统,对照参赛条件,完成对我市已注册报名的参赛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后,在大赛官方网络平台,由广东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网络评审,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由惠州大赛组委会确定晋级决赛的企业名单。

决赛包括现场答辩评审、尽职调查、推荐晋级行业赛决赛名单等环节。其中,对入围决赛的参赛企业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进行,按照大赛评选规则,评审专家由惠州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每家参赛企业应不少于3名评委进行评审,决赛评委专家组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熟悉企业运营的行业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参与评审的创投专家、行业专家应具备较丰富的投资和管理实践经验,且须进入大赛评委库。

答辩现场将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企业答辩PPT、评委打分表原件等妥善保管,留档备查。企业比赛成绩须录入大赛系统,不录入比赛成绩的企业不得入围省行业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同时,由惠州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对拟推荐晋级决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评奖以及晋级行业赛决赛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最后是推荐晋级省行业赛决赛名单。按照广东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惠州大赛组委会根据“天鹅杯”大赛决赛成绩、尽职调查结果,择优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晋级行业赛决赛的企业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参加省赛行业赛决赛。

新增赛事

增设现代农业省级专业赛,涉及4个领域

据了解,省赛设立常规赛(天鹅杯)与省级专业赛。今年,广东省科技厅增设现代农业省级专业赛,涉及现代种业、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智能农机装备4个领域,省级专业赛参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标准,面向具有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现代农业企业。赛事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项目推荐等环节。

在报名环节,参赛企业可自行下载省级专业赛参赛企业报名表、参赛企业承诺函,按照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参赛企业书面材料包括参赛企业报名表、参赛企业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收入支出表、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等),省级专业赛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相关书面材料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

在9月10日前,市科技局将根据提交的纸质材料,对照参赛条件,完成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参赛企业资格审核。9月15日前,市科技局将对符合参赛条件的本地区参赛企业进行项目推荐,没有名额限制。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奖励说明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奖补

据了解,决赛后,初创企业组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成长企业组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其中,我市将对获得“天鹅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补助。往届已获得过财政支持奖励资金的参赛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同时,参赛企业可获得多元化服务,包括政策、融资、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以及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此外,参赛企业可优先享受高企培育、入库、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优惠政策,并择优推荐给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我市参赛企业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惠州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对参加省级专业赛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七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八)同一企业不能同时参加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接受重复报名。

(九)未尽事宜按国赛和省赛相关要求调整执行。(豪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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