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检验周期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知识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14日

液化石油气是我们常用的燃气,那么,对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是多长呢?现在给您详细介绍。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要求

1、按照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钢瓶,即2007年2月1日前出厂的钢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予以报废。

2、按照国家标准GB/T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钢瓶,即2007年2月1日后出厂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后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即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检验周期的规定

(1)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

(2)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检验。

(3)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三、可以安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1、新钢瓶:必须是具备气瓶制造资格的厂家生产的钢瓶,在钢瓶的护罩上打有制造单位许可代号和出厂日期,并有当地质检部门出厂监督检验的标志(CS),可以安全使用。

2、已投入使用的钢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且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瓶身不存在明显损伤、变形、裂纹等安全隐患的钢瓶,可以安全使用。

3、检验合格的钢瓶:合格标志为钢瓶角阀上的检验标识环(牌),检验标识环(牌)明示此次检验时间和下次检验时间,在此期间可以使用。

四、严禁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1、超过检验时间的钢瓶不能使用。

2、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已报废的气瓶,不得使用。

3、对取得钢瓶制造许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钢印不清晰或不符合GB5842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钢瓶不得使用。

4、达到使用年限的钢瓶不得使用。

5、钢瓶护罩松动或脱落以及底座脱落、瓶体变形或其他缺陷影响其直立的钢瓶不得使用。

6、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的钢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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