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 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的公告

惠市自然资〔2019〕699号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15日

为加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现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登陆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阅(网址:http://land.huizhou.gov.cn/)。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吴工 电话:2896738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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