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15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博罗县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三、第五小组位于大窝、老窝、廖屋岭(土名)的集体土地,已依法通过罗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租,开发该土地,凡在该地块范围内的坟墓、金埕需要搬迁,所有金埕、坟主在本通告之日起30天内到罗阳街道鸡麻地村委会二楼办公室办理有关迁移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联系人:李文金13927397898。特此通告。 博罗县罗阳街道鸡麻地村委会第三、第五村民小组 2019年6月14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入伙公告 下一篇:检测报告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