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书公告及说明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20日
深圳市韩东东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因贵司违反2016年9月16日与我司签订的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东华大道和白云路交汇处“诚杰国际商业中心裙楼商铺二楼整层”《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编号:HDD20160818-1)中“第二十条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2019年6月4日,我司依法通过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公证以EMS的方式向贵司法定注册住所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2019)粤惠惠阳第2605号《公证书》、(2019)粤惠惠阳第2606号《公证书》],据此我司正式通知贵司,解除与贵司签订的上述《商铺租赁合同》。鉴于贵司拒收并电话要求退回,我司特此再次通知解除上述合同。上述租赁场地如有未尽事宜,贵司应于2019年7月15日前到我司协商处理或自行搬离,否则我司将依法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贵司承担。
通知单位:惠州市获多利海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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