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惠市住建公告〔2019〕14号
惠州日报2019年06月24日
骆露平等14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关于拟取消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审查,骆露平等14户公租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惠府[2016]25号)的规定和《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我局拟取消上述22户住房保障资格。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名单如下:
一、金石花园:骆露平、胡文广。
二、惠山居:张惠恒、李新妹、陈志莲、唐金玉、张伟金、邱少威、邬承伟、赵惠民、郭少炳、赵美玉、唐志明。
三、东安花园:黎捷成。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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