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岂容随意添堵

惠州日报2019年08月02日

市区湖畔新城小区前天晚上发生火灾,紧急关头,却因小区消防通道被违停车辆堵住,消防车只好走人行通道进入小区灭火。

作为消防救援跑赢死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通道,法律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但仍有车主任性到违停不看场合,从而影响救援。火灾现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悬于一线,救援时间用秒计算,让消防车第一时间赶到救援区域是最理想的结果。保持生命通道畅通是义务、责任,也是一种常识。

这种常识,不能没有。生命通道,岂容随意阻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处罚是教育、补救,消防事故更须事前预防。这需要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小区物管、村(居)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需压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凌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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