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农资经营保证金的公告
惠州日报2019年08月09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区社收取农资经营保证金。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自公告日起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区供销社申请办理清退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将未清退的保证金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咨询电话:3773836。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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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区社收取农资经营保证金。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自公告日起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区供销社申请办理清退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将未清退的保证金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咨询电话:3773836。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