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审理一起16人涉黑案

惠州日报2019年08月13日

庭审现场。 惠州日报记者汤渝杭 特约通讯员周泽锋 通讯员林枧晗 摄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荟婷 特约通讯员周泽锋)昨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宏军挺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左右,被告人宏军挺、宏火辉等人跟随被告人宏社建,因持枪械聚众斗殴而潜逃,后通过疏通关系从而逃避刑事处罚。1999年至2008年期间,宏军挺纠集被告人宏火辉、宏伟青、宏志杰、简嘉威、简嘉科、宏锦强等人,在陈江开设工厂制假售假,积累资本。2008年起,宏军挺利用手中资本,通过宗族关系,请吃请喝、购买选票等手段,与被告人黄戊新等人一起抱团拉票参选陈江街道东升村村委会职务。宏军挺当选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以宗族宗亲及职务身份为纽带,拉拢黄戊新等村组干部,逐步形成以宏军挺为组织、领导者,以宏志杰、黄戊新为积极参加者,以简珠、简水明、简嘉威、李景明、简嘉科、宏社建、宏火辉、宏伟青、宏锦强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假冒注册商标、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非法占用农用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及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达到谋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务、打击异己、侵吞集体资产、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在陈江一带尤其是东升村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另,公诉机关查明两起个人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戊新利用担任东升村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被告人简水明、宏志杰利用担任村组干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对部分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等130余人旁听了庭审。当天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开庭。该案庭审预计需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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