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13破5-2号

惠州日报2019年08月26日

2018年12月17日,本院裁定受理了惠州市祥锦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债务人惠州市祥锦实业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裁定宣告惠州市祥锦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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