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日报2019年08月30日

(2017)粤13破1号

2015年12月30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惠州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惠州分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裁定终结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惠州分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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