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惠州日报2019年09月26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人王桂华(身份证号421302198103286940)于2017年3月向陈志婷购得惠州市江北江畔花园第9栋8B房产,因未递交一手房改房资料,导致多补交地价¥49024元。现本人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退款手续,需要出售人陈志婷配合办理,本人寻找多时未能联系到出售人,现予以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将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退款手续。 公告人:王桂华 2019年9月24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公 告 下一篇: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