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13强清95、96、97、98号
惠州日报2019年10月17日
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惠州市永通小汽车出租公司、惠州市(工贸)能源供应公司、惠州市光电广告装饰工程公司、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公司强制清算四案,并同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惠州市永通小汽车出租公司、惠州市(工贸)能源供应公司、惠州市光电广告装饰工程公司、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依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裁定确认了清算方案及清算结果报告,并终结惠州市永通小汽车出租公司、惠州市(工贸)能源供应公司、惠州市光电广告装饰工程公司、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