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13强清145-1、146-1、147-1号

惠州日报2019年10月30日

本院于2019年8月30日裁定受理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惠州市华汇集团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华汇精细化工厂)、惠州市节能物资总公司、惠州市丰能装饰工程公司共3宗强制清算案,并同时依法指定广东颂业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3家公司的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各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广东颂业律师事务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东华大道智慧大厦2单元506;负责人:胡晓燕;联系人:胡德柔,联系电话:13602749463)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各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有其它相关事宜,也请与清算组联系。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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