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明厨亮灶新增11户覆盖率100%

我市通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情况

惠州日报2019年11月02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 特约通讯员陈凤鸾)日前,我市通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相关情况。

据通报,在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我市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环节,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全市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件2宗,查处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宗,查处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6宗、网络订餐经营违法行为4宗、其他违法行为2宗,罚没金额12.23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宗、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宗。

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中,我市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加大对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据统计,全市共查处问题3起,作出整改3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条线索。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牵动广大家长的心。截至目前,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1756户次,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107个,整改107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75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1个;约谈76户,责令改正140户,警告6户,立案查处4起,罚没金额12万元,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11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农产品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我市大力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据统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问题28起,涉及金额1.54万元,责令整改28起,移送司法案件2宗。

据介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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