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4家医院可办生育备案
惠州日报2019年11月14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周智聪 骆国红)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医疗保险办事指南(2019年第4版)》,目前我市14家医院可开始办理生育备案。
如何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携带女方社会保障卡(原件)、《惠州市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承诺书》,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此外,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小金口人民医院、惠州市水口人民医院、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博罗县人民医院、博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惠阳区中医医院、惠阳三和医院,这14家医院可为在本医院所属社保机构参保的,且在本院生育建档的人员办理生育备案。
温馨提示,办理生育备案时最好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以便快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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