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在 内地(大陆)参加 社保暂行办法印发

惠州日报2019年12月04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下一步,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将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稳妥贯彻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保障政策发挥积极效应,实实在在造福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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