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 惠州日报2019年12月0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凯峰雅园”所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1382.74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已将其移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大亚湾卓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书 下一篇: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