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违法须现场学交规写保证书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惠州日报2019年12月15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杨熠 特约通讯员彭欣)“我刚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则通行。经过学习教育,我充分认识到这种违法行为不安全、不文明,从现在开始我一定改正,做一名遵法守规的文明交通参与者。”12月12日傍晚,外卖骑手李师傅写下了上述《保证书》。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路口交通秩序,加强行人及非机动车管控,有效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落实“压警情、压事故、治摩电”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启动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首日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晚高峰出动警力478人次,覆盖140个主要交通路口,共查纠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350宗。

重点查纠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12月12日18时,在市区江北文昌二路与云山西路十字路口,不少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被执勤交警查处。外卖配送员李师傅就是其中一位,由于赶时间送餐,他漠视交通安全,骑着电动车未进入电动车等候区,而是直接从人行道穿过,且未戴头盔。因此,李师傅被执勤交警带到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点,观看教育警示片,重新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及测试,同时写下《保证书》承诺安全文明驾驶,还被罚穿上“志愿红马甲”体验文明交通劝导。

“采取抄写保证书及现场学习的方式,能加强对违法车主的宣教,让他们熟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摩电整治行动将重点查纠非机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以及在路口闯红灯、越线停车、在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停车等待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处外卖配送骑手未按规定穿戴统一编码的反光马甲,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夜间开启车灯。

冬季整治行动对准客车重点违法

记者了解到,在冬季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突出违法整治,加强客车重点违法整治,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鹰眼”系统实施精准管控;持续开展公路交通秩序整治、高速公路秩序整治、酒驾专项整治等行动,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学生、驾驶面包车和摩托车的农村驾驶员、运输企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安全教育,开展餐饮娱乐场所禁酒安全宣传,落实重点事例警示教育。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严查严处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同时,加大联合治超力度,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并加强高速入口治超,严防超限超载货车上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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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高速

又讯 (记者杨熠 特约通讯员彭欣)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通告,自12月16日零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根据通告,按照“货车必检、超限超载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不得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准予驶入高速公路;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货车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禁止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显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对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对恶意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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