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1年11月03日
本公司开发的“奥园隆基绿洲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九路166号的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937.23平方米)是小区规划内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大亚湾房利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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