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租售账户风险

惠州日报2021年11月17日

11月3日,吴某来到建行惠州惠东黄埠支行办理补卡业务,业务办理完成后,吴某请求理财经理帮助他在微信上绑定银行卡。理财经理在指导客户操作时发现客户的微信并非实名认证,随即引导客户先进行微信实名认证,在认证过程中,却发现客户的微信上提醒“该证件可能涉嫌诈骗”。

理财经理陈嘉俊立即与客户吴某沟通,了解到原来是吴某的好朋友王某某让吴某购买手机与电话卡,在手机上新注册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并绑定好银行卡,完成之后将手机寄送给王某某。王某某向吴某提出,王某某创设了一个网络游戏,让吴某以上述方式补办张银行卡提供给王某某使用,不久后便会归还。而吴某自身也是网络游戏的爱好者,经常和王某某一起玩,加之双方是朋友关系,便同意按照王某某的要求去做。

如果吴某新补办的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所得,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事件中,吴某差点就将绑定了银行卡的手机寄送给他人使用,可见吴某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未认识到出租、出借账户可能带来的风险。为保证客户账户的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理财经理当即要求客户的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建设银行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己的银行账户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建设银行也将持续加强可疑账户的监测和治理,最大限度守护客户资金安全,履行好社会责任。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通讯员李添娣 黄卫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