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惠州日报2021年11月21日
根据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我镇于1992年征收了汝湖镇东亚村632.5亩(421678.72平方米)土地,扣除已出让给惠州深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和未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外,剩余233.92亩(155945.94平方米)为我镇统征土地,该统征土地补偿款已付清,土地权属无争议,现对该地段进行清场工作。
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等(具体范围详见附图)。上述地段内的坟主,应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天内到汝湖镇人民政府(电话:2796277、2796789)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将按放弃补偿处理(坟墓、金埕则视作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