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惠州日报2021年11月26日

罗文标先生:

根据你与本人2003年12月19日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合同》的约定和2020年12月3日本人在《惠州日报》登报向你催收租金和收回房屋的通知事宜,截止于2021年10月31日你已拖欠房屋租金及房屋占用费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整,滞纳金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肆仟肆佰陆拾玖元捌角肆分。

为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请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缴清所欠款项并停止租赁房屋的一切经营活动,交回租赁房屋。

特此通知。

通知人:吴汶高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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