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南坛南路7号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328号
惠州日报2021年12月03日
受我局委托,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日前收到何伟丰等9户对惠州市南坛南路7号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何伟丰等9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出入口处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5.28平方米(2.4米×2.2米),共增加建筑面积41.0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17690
E_mail: 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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