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1年12月0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紫峰阁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大亚湾金港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长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