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1年12月14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信鸿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位于园洲镇文德路5号的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573平方米),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82.09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博罗县信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分享到 上一篇:太平人寿增资圆和医疗, 持续深化健康管理服务布局 下一篇:关于《龙门县永汉镇南油公路沿线片区(马力山、龙陂村地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