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统计 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双闭环”
□罗志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要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建设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做支撑和保障,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决议》和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质,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彻政府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宣传,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近年来,惠州市政府统计工作坚持依法治统,以强化统计基础为抓手,以加强统计监督检查为保障,以提升统计服务为核心,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根本,依法管理统计、依法做好统计、依法发展统计,在统计服务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形成“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管理”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闭环。
确立政府统计机构与政府统计对象法律关系,构建“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管理”闭环。政府统计数据的采集源头(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是基础和首要环节,近年来,惠州市统计局采取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入库、在库及退库法律事务告知程序,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宣传,高效推动企业纳统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提升政府统计部门的服务水平。一是事前管理,确立政府统计机构与政府统计对象法律关系。对临界企业送达《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对象告知书》,提高政府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力推进企业纳统工作。目前,全市共拥有各类产业活动单位19.17万家,与2020年末相比,增加3.32万家。全市“四上”在库企业合计达6582家,占全省比例为4.3%,排名第6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8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137个。二是事中管理,加大和提升政府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服务质量。印制《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和《一套表统计调查退库告知》,及时明确企业作为政府统计调查单位应有的法律权利义务,提高企业管理者对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事后管理,巩固和加强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监督职能。坚决防止虚报漏报,严格开展统计“双随机”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查。2021年,对全市3个县(区)5个镇街的98个企业(项目)开展检查,其中立案1个、列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1个。
引导企业依法、守信统计,营造诚实守信统计的社会环境
开展年度统计守信企业评比,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闭环。一是完善制度方案,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惠州市统计局统计守信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试行)》,对统计守信企业评选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化指引。二是积极开展“服务型”数据质量检查。及时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统计员对统计制度和方式方法的意见和看法,做好现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查找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对统计关注和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统计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正确、填写有错误的进行再讲解、再培训。三是开展“统计守信企业”评选正向引导。12月8日,举行“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暨2021年度惠州市“统计守信企业”授牌仪式,对经过企业申报、各级统计机构推荐、市信用办核查和社会公示的98个单位现场授牌,有效推进全市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统计、守信统计,营造诚实守信统计的社会环境,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守信企业榜样。
(作者单位: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