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1月01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富航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深圳市城安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富航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减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