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角江边路7号F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州日报2022年01月19日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3号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吴永专、李国军等业主对下角江边路7号F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吴永专、李国军等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加建1部电梯。所报加建电梯方案首层占地建筑面积约5.72平方米(2.6×2.2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谷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592,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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