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征求意见

惠州日报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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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建威)“爱护河湖人人有责,保护水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近日,市河长办发出关于征求《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了10条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群众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河湖长制的全面深入推进,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风景秀美的河岸湖畔亲水空间成为城市标志性景观,也是市民群众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随着河湖岸边游玩人流量的增长,河湖沿岸违规垂钓和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河湖环境,有损惠州文明城市形象。河湖环境的保护需要全体市民共同维护,市河长办起草了《爱护河湖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2月26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爱护河湖生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河湖环境,为更加幸福的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添彩,是每一个市民的应尽义务,请遵守以下文明公约:一、不在禁钓区垂钓,违者收缴钓具;二、不进行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三、不乱丢垃圾,钓鱼或游玩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四、不往河湖排放污水、随地便溺;五、不在河边野营或烧烤野炊;六、不在河边大声喧哗、制造噪音;七、不围垦河湖、在河湖滩地垦荒种植;八、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九、不毁坏河湖堤防护岸等水利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标志牌、河湖长制公示牌等涉水标识;十、不容忍损害河湖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并加以制止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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