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三新南路八号第四栋西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44号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05日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李显峰、彭丽珍等11户对江北三新南路八号第四栋西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李显峰、彭丽珍等11户申请在该楼住宅出入口北侧处加建1部电梯,所报方案电梯首层占地建筑面积约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孙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620、211769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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