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11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兹有我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遗失由原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于2011年3月11日出具位于下寮地段、用地面积为1487和930平方米两宗征地预留地红线图原件各1份。上述土地的实际权属为我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所有。如有权属争议,由我社负责解决。 特此声明。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土湖村下寮村民小组2022年3月9日 分享到 上一篇:挂牌公告 下一篇: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