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21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鉴于我司与卫国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3月29日签订《合作改造开发卫国苑住宅旧区意向协议书》,协议第七条约定《三旧改造方案》讨论通过后6个月内须经100%业主签字同意,否则,各方均可放弃合作。因《三旧改造方案》于2017年12月28日讨论通过后6个月内实际未取得100%业主签字同意,我司决定终止合作。特此公告:《合作改造开发卫国苑住宅旧区意向协议书》终止,双方互不追责。 惠州市棕榈洲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