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21日

鉴于我司与卫国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3月29日签订《合作改造开发卫国苑住宅旧区意向协议书》,协议第七条约定《三旧改造方案》讨论通过后6个月内须经100%业主签字同意,否则,各方均可放弃合作。因《三旧改造方案》于2017年12月28日讨论通过后6个月内实际未取得100%业主签字同意,我司决定终止合作。特此公告:《合作改造开发卫国苑住宅旧区意向协议书》终止,双方互不追责。

惠州市棕榈洲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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