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通知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22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市恒利泰制衣有限公司: 你方承租我司位于惠州市水口办事处谭屋村工业区内12栋B厂房,已拖欠我司租金水、电费及管理费合计人民币166105.00元,现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请你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我公司清缴上述费用,并将承租厂房腾空移交我司。否则,视你方自动放弃,我司将自行处置你方的遗留物品。特此通知。 惠州市恒华源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市龙丰上排九号小区A栋2单元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55号 下一篇: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