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惠州日报2022年04月02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盛世丰华铭邸”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位于石湾镇人民路10号的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2424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瑞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兆利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资产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