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荃湾港区荃美石化码头施工期用海项目用海申请公示
惠州日报2022年04月03日

惠州港荃湾港区荃美石化码头已于2021年12月取得用海批复,现因施工需要,在原用海的基础上增设施工期钢栈桥及钢平台辅助设施,申请用海面积为0.5472公顷,均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期限2年,施工结束后,施工辅助设施将拆除并恢复海域原貌。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向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提出意见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3日至4月12日,共10天。
受理单位: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瀛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752-5566731
传真:0752-5578079 邮政编号:516081
联系人:林先生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