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07)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37号 惠州日报2022年04月03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2007年4月18日,本院依据科洋商用机器(惠州)有限公司(下称:科洋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科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科洋公司无任何财产,已发生的破产费用7608.20元,无财产可供债权人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本院于2022年4月1日裁定宣告科洋公司破产并终结科洋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东片区及陈江观田片区ZKC-020-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等三个项目的公告 下一篇: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