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惠州日报2022年04月15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金海湾公馆”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于惠州大亚湾澳头升平四路19号的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181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收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市欧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入伙公告 下一篇:关于惠州市横江一路50号第一栋1单元 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