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13强清250-2号 惠州日报2022年05月0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市民政局申请被申请人惠州市中洲企业发展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对该企业进行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本院依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确认清算方案及清算报告,并终结惠州市中洲企业发展总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8日 分享到 上一篇:迁坟通知 下一篇:关于《龙门县龙华镇 绿色建材产业园控制性 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