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极端天气“五停”标准出炉

《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印发,强化预警与响应联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惠州日报2022年05月10日

什么级别的防风应急响应要停课?什么情况下要停工停产?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近日印发《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五停”范围、“五停”启动标准、“五停”发布、“五停”执行、“五停”终止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五停”实施细则,不断强化预警与响应联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指引》强调,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责任。

明确“五停”启动条件

《指引》明确,当启动防风I级或II级应急响应,或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预测台风将对本辖区造成极其严重影响时,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发布“五停令”,在管辖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当启动防汛I级或II级应急响应,暴雨将要(或已经)对本辖区造成极其严重的内涝和洪水灾害,或有溃堤、溃坝等风险时,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视情向受灾害严重威胁地区发布“五停令”,实行“五停”措施。

“五停令”由哪里发布?《指引》强调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市级负责全市范围内“五停令”的发布,县级负责本辖区“五停令”的发布。当经相关专家研判,需在市、县(区)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抗击台风、洪水或暴雨时,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电话等途径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发布“五停预通知”,提醒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众提早做好“五停”相关准备工作,市、县两级宣传部门协助做好“五停预通知”的发布。行业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和涉民生企业(如轨道交通、公交、客运等)也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告知公众。

《指引》提醒,公众应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和“五停令”发布情况,自觉遵守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指令。

明确停课实施细则

在备受家长关注的停课问题上,《指引》要求,当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令”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督促全市范围内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立即停课;高等院校按照指令立即停课。停课并不代表学校必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应参照《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可靠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当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暂未发布“五停令”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负责本行业“五停”措施落实。

按照《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的停课执行上,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根据台风或暴雨影响范围和程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适时通知危险区域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体育学校停课,高等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停课。

“五停令”发布后实施停工停产

“停工工作主要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指引》明确,在户外工作人员,当台风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生效时,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惠州海事局依职责负责落实渔船、渔排人员、水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回港避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属地人民政府落实高空、港口等区域的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场所躲避。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或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息生效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场所躲避。

在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接到“五停令”后实施全面停工。考虑到员工安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部分停工。

停产工作主要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适时通知危险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停止生产活动。当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发布“五停令”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面停止生产。

“五停令”发布后所有道路车辆停止行驶

《指引》要求,当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发布“五停令”时,所有道路车辆(抢险和指挥车辆除外)停止行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如立即停驶无法保障安全的,应当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公交、客运、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和发布相关公告。同时,轨道交通全线停运;惠州海事局按照有关港口防台预案或措施要求,督促船舶进入全面防台状态,落实防御措施。

在停业执行上,《指引》介绍,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生效时,滨海浴场、景区、公园、游乐场等应当适时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暴雨橙色预警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关停或采取管制措施)。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会展、农贸市场及非滨海区域景区、公园、游乐场等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仍在这些区域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及时疏散、撤离或到安全场所暂避。台风橙色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根据台风或暴雨影响范围及程度,适时关停地下营业场所,并指导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台风红色预警信息生效时,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

“当台风、暴雨、洪涝严重威胁区域危险解除时,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三防指挥机构择机终止‘五停令’,并向社会发布‘五复’(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通知,全面实施‘五复’措施。”《指引》明确,收到“五复”通知后,学校或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师生或员工按规定时间返校或返岗。无法正常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的学校或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师生或员工暂缓返校或返岗。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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