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6月02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德安华府”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市安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中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关于惠州市下埔南二街一巷5号西单元 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