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惠州日报2022年06月29日
博罗县环保废物综合处理站有限公司:
我场于2020年3月9日与你司签订了一份《终止承包合同协议书》及《终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我场同意维持原合同标的范围内的现状6个月,供你司对过去的生产经营行为对标的范围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的测评并进行相应的修复,所有费用由你司承担。你司是于2018年被列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你司至今未对该地进行测评并进行修复,现我场通知你司尽快履行上述义务。
特此通知。
博罗县农业科技示范场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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