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加强“场所码”扫码工作
逢“进”必扫 违者须整改

大学生志愿者上门宣传“场所码”扫码工作。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摄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日前,博罗县福田镇团委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场所码”进店必扫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志愿者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宣传“场所码”扫码工作,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这是该县不断加强“场所码”扫码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根据博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加强“场所码”扫码工作的通告》,博罗在全县各级各类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场所码”,确保人员“逢进必扫”。
各镇(街)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场所码”查验工作承担属地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培养市民扫码通行习惯。加强常态化现场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重点抓好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学校、商业、餐饮、农贸市场、住宿、美容、健身、沐足、KTV、影院、医院等人流量较多的经营场所的扫码查验工作,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重点场所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市场、教育、民政、住建、城管、文旅、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各行业主体落实扫码查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把好出入口关,合理设置入口线,避免扎堆聚集。进入公共场所时,市民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
疫情防控期间,场所管理(经营)者屡次未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核验责任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履行扫码通行措施的相关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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