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河南岸螺子湖新岸苑之二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82号
惠州日报2022年07月29日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骆秀桥、吴丽艳等8户住宅业主对惠州市河南岸螺子湖新岸苑之二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骆秀桥、吴丽艳等8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西北面加建一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占地面积5.28(2.4×2.2)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44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钟先生、谷先生
联系电话:2167197,2116592
E-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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