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8月03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易发大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3199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公共设施,按有关规定交由全体业主使用。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亚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公告的公共场所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市天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 分享到 上一篇:稔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自行申报、协助调查亚婆角 碧桂园十里银滩一期地段标识“永利游艇会” 建(构)筑物建设方、物权所有人、利害关系人的公告 下一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