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8月04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仲恺高新区树童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租赁我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6号瑞泰广场二楼约1千平方米场地用于教育培训,你司于2021年10月18日致函我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你方一直占用场地无法联系到人员来对接处理场内物品,现我司再次登报声明限你司在2022年8月10日前来我司办理清场交接事宜,逾期未清理的场内物品由我司自行处置。 惠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市河南岸34号小区第3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178号 下一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