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08月26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金域豪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6504.53平方米)是建筑区规划内公共设施,按有关规定交由全体业主使用。现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公告的公共场所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博罗县诚德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分享到 上一篇: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全文公示 下一篇:关于《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6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