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公告 惠州日报2022年10月2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尊敬的御水龙庭业主: 您所购买的御水龙庭第9、10、11、12、13、14、15栋楼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我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03日办理收房手续,届时请您遵照指定收房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及费用前往御水龙庭营销中心办理收房手续(具体详见《收楼通知书》)。若您因故逾期未能办理,则视为自动收房成功。咨询热线:0752-2500333。 特此公告。 惠州市金榜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关于终止LG02-01-01、LG02-01-04、 LG02-01-05、LG02-01-06、LG02-0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