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 惠州日报2022年11月10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减至2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放弃权利。 惠州市粤新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市麦地华厦花园新村D1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级河长湖长名单的公告